鄭州發布防控5號通告:進入鄭州人員,須測體溫,填寫健康登記表
來源:鄭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
鄭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通告
(第5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2020年第1號公告的要求以及《國家衛生條例(2005)》、《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為全力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斷病毒傳播途徑,堅決遏制疫情蔓延勢頭,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特告知如下:
凡所有通過公路、機場、鐵路等方式的來鄭人員,進入本市時應主動接受體溫檢測,如實填寫《來鄭人員健康登記表》。對于有發熱癥狀的相關人員,有配合接受隔離觀察等傳染病防控措施的義務。對于拒絕履行的人員,執法部門將依法協助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醫療機構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采取相應的強制措施。
請相關人員予以配合。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