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鄭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
鄭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通告
(第11號)
為有效遏制疫情在鄭州市醫療機構發生和擴散,全力維護全市人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河南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的有關要求,現就加強鄭州市醫療機構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鄭州市域各類門診部、診所(含中醫、中西醫結合)即日起全面停診。
二、未設發熱門診的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包括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一律不得接診發熱病人。
三、鄭州市域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整形(美容)科等專科醫院與綜合醫院相關專科,除急癥診療和必需的擇期診療項目外,暫停診療活動,并按照相關防護要求嚴格落實醫院感染防控措施。
四、以上所涉及的醫療機構迅速通知已預約的病人暫緩就醫,并做好相關解釋工作。
五、繼續提供診療服務的醫療機構要對出入口進行統一管理,在所有出入口設立體溫篩查點,要設立醫務人員專用體溫篩查通道。進入醫療機構的所有人員,必須佩戴口罩,進行體溫檢測。
六、嚴格陪護探視人員管理。控制探視人員數量和探視時間,對于病情較輕,自理能力尚可的患者,原則上不允許探視。確需陪護的,認真排查陪護人員旅居史,并嚴格執行陪護證制度,一人一證,憑證出入。七、醫院食堂取消堂食,提供配送服務;進一步加強醫院內部非醫療公共區域(如掛號窗口、收費窗口、取藥窗口、院內商店等)的感染防控力度。
八、涉及暫停診療服務的醫療機構與相關科室,恢復診療時間根據疫情防控情況另行通知。
鄭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