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鄭州發布
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通告
(第16號)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突出重點、統籌兼顧、分類指導、分區施策”的防控要求,統籌抓好疫情防控與經濟社會秩序恢復,現就以縣域為單元精準防控、有力有序推動疫情輕微區域企業全面復工復產相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疫情輕微區域范圍。依據各區域疫情防控形勢,初步劃定疫情輕微范圍為: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經開區、高新區、鞏義市、登封市、新密市、滎陽市、新鄭市、中牟縣、上街區所轄區域。
二、推進全面復工復產。疫情輕微區域內符合復工復產條件的企業,在嚴格落實防疫防控的前提下,自本通告下發之日起,不分時段、不分類型,全面復工、應復盡復(負面清單除外)。
三、明確復工復產條件。復工復產企業應明確管理操作規范,制定復工復產專案,發放職工防疫手冊,儲備生產和防疫物資,建立一個企業“一名企業領導負責、一支專職疫情防控隊伍、一套防疫流程管控”的防控體系。
四、采用靈活用工方式。企業招錄員工應以本市域勞動力為主;對來自外地疫情輕微地區的員工可采取居家或集中隔離到期后進行招錄;用工量特別大的企業可通過人力資源部門與勞動力輸出地進行點對點的招錄。
五、壓實屬地主體責任。黨委政府要深化以縣域為單元的精準防控措施,主動幫助企業解決用工短缺、原材料供應、物流配送、防御物資籌備等實際問題,加強企業復工復產審核和日常監督指導,建立工作專班,編制企業復工實施方案,明確衛生防疫部門專人指導,切實提高疫情防控與企業復工統籌能力。
其他行政區域仍按《鄭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通告》(第 10號)執行,分類型分時段,逐步有序復工復產。
根據全市疫情防控形勢和管控要求,適時調整疫情輕微區域范圍,如有調整,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2020 年 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