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城市供水水質安全,國家城市供水水質監測網寧監測站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19-2021年度城市供水水質抽樣檢測工作的通知》(城建辦城函〔2019)318號)要求,開展新一輪浙江省內城市水質抽樣檢測督查工作。在本輪抽樣檢測督查中,水質監測站履行督查的城市共有四個,分別為嘉興市海鹽縣,湖州市德清縣、長興縣、安吉縣,對每個縣城的全部公共供水廠和兩個管網點進行抽檢,其中每個水廠采集1個進廠原水樣品、1個出廠水樣品,每個管網點采集1個管網水樣品。
本次水質督查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樣品采集,第二階段為實驗室檢測,第三階段為數據上報。
為順利完成本次督查,水質監測站于6月份開始制定詳細計劃。組織人員、安排路線、準備容器、采樣培訓、安全告知,每一道流程都把好關、做到位。7月6日至7月9日,四支由技術骨干組成的采樣隊伍集結出發,開始第一階段樣品采集工作。在現場,采樣人員聽取當地供水部門關于水質情況匯報、通過座談交流方式了解當地制水單位信息,然后實施采樣,采集、記錄、檢測,分工明確、有序高效。本次督查共涉及24個采樣點、507件樣品。考慮到天氣炎熱、路途遙遠等原因,本次樣品采取全流程冷鏈運輸方式,保證樣品質量。
目前,第二階段的實驗室檢測環節正在有序開展中。根據水質督查任務要求,出廠水、原水、管網水均按照《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要求進行檢測。其中原水、出廠水檢測指標達到90余項,管網水檢測指標為10余項。檢測任務完成后,水質監測站將及時匯總數據,將采樣信息、檢測及質控數據上報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下一步,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水質抽樣檢測監督工作的安排,水質監測站還將奔赴金華、永康、江山、舟山等地,承擔二次供水消毒劑指標的現場測定工作。
飲水安全對于保證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義。水質監測站作為國家城市供水水質監測網成員,將義不容辭發揮作用,確保居民用水安全,為水質達標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