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規定,水質監測中心于3月10日開始,對公司柿園水廠、石佛水廠、東周水廠、劉灣水廠、鄭州中法原水有限公司、航空港區水務公司的出廠水和管網水開展《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106項水質指標的監督檢查。
為確保此項工作順利完成,水質監測中心提前部署,對采樣容器、檢測試劑、標準物質、儀器設備、運輸車輛及人員等都做了精心準備。為保證水樣準確采集并及時送到實驗室,采樣員早晨6點出發,避開車流高峰。水樣到達實驗室后,中心全體職工手提肩扛將近百個采樣容器搬到四樓水樣室。
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106項檢測指標,其中有64項都是非常規檢測指標,由于非常規指標多為有機物檢測項目,樣品前處理比較復雜,分析中采用的試劑多有較強的毒性,標準曲線制作繁瑣,為了保證樣品在規定的保存期限內檢測,檢測人員加班加點開展檢測工作。同時,質控室采取與國家標準物質進行比對、人員比對、兩種分析方法進行比較、設置平行樣等多種質控手段,確保檢測數據的科學、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