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治污不力的上游區縣不能再“任性”向下游排水。北京市開始試行《水環境區域補償辦法》,上游區縣向下游區縣排水時,需進行跨界斷面水質考核,如果水質不達標,將給下游區縣政府治污補償。記者近日了解到,一季度各區縣共需繳納補償金3.3億元。
根據北京市政府印發的《北京市水環境區域補償辦法(試行)》,如果本區縣發源的水流跨斷面出境時水質不達標,或者上游來水經過本區縣出境時水質每變差一個水質功能類別時,都要按照每斷面每月30萬元的標準補償下游區縣。而且同一個跨界斷面如果有多個污染物同時超標,補償金要累加計算;當污染物濃度劣于Ⅴ類時,也要追加補償金。
除河流斷面考核外,北京市水務部門還將對各區縣每年的污水處理量、污水處理廠運營情況等進行考核,東城、西城等未建設污水處理廠的中心城區須繳納污水治理補償金,污水處理率未達標的區縣也要繳納補償金。
補償金將嚴格??顚S茫糜谒吹乇Wo、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相關監測設施建設與運行維護等水環境治理相關工作。其中,斷面補償金全部歸下游區縣使用;污水治理補償金由市級統籌,主要用于中心城區配套管網建設和污水處理設施運營維護。
目前,北京市水務部門、環保部門已在區縣交界處河道設置83處水質監測斷面,基本覆蓋了全市主要河道的支、干流。委托市環境保護監測中心等第三方機構按時采集水樣,按照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三個指標進行考核。
根據最新公布的水質監測結果,2015年一季度,各區縣共需繳納補償金3.3億元,其中上游區縣補償給下游區縣1.9億元,統籌安排1.4億元。
相關部門表示,通過實施水環境區域補償制度,按照“誰污染、誰治理,誰污染、誰付費”的原則,落實了區縣屬地治污責任,有力調動了各區縣治理水污染的積極性,取得了初步成效。